400-6578-790/15918492951

广州岗顶恒企会计培训学校

劳务报酬所得的界定

来源:广州岗顶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发布时间:2022/1/21 9:22:06

劳务报酬所得的界定


(1)劳务报酬所得,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劳务取得的所得,包括从事设计、装潢、安装、制图、化验、测试、医疗、法律、会计、咨询、讲学、新闻、广播、翻译、审稿、书画、雕刻、影视、录音、录像、演出、表演、广告、展览、技术服务、介绍服务、经纪服务、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。

劳务报酬所得的界定

(2)个人取得的收入,应按照“劳务报酬所得”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

(3)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,应由该律师按“劳务报酬所得”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


(4)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,应按“劳务报酬所得”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

【解释】如何区分“劳务报酬所得”和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?主要看是否存在“雇佣与被雇佣”的关系。


【案例1】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,个人取得的下列收入中,应按照“劳务报酬所得”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(  )。


A.某职员取得的本单位员工奖金


B.某高校教师从其任职学校领取的工资


C.某工程师从非雇佣企业取得的咨询收入


D.某经济学家从非雇佣企业取得的讲学收入


领取试听课
每天限量名额,先到先得
温馨提示:为不影响您的学业,来校区前请先电话或QQ咨询,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
  • 详情请进入 广州岗顶恒企会计培训...

关于我们 | 招生信息 | 新闻中心 | 学校动态

版权所有:搜学搜课(www.soxsok.com)